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富冈第7期(第3次)住宅区建筑协议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事前协商要求地区的图片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图(包括建筑协议区域)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从事前协商要求地区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协商要求地区内的地基上有建筑计划的话,请事先联系运营委员会。
  • 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课(045-671-2667)。
  • 关于邻接地,今后有可能加入建筑协定,请注意。
  • 什么是“事前协商要求地区”?
  • 被认可的建筑协议区域图(PDF:488KB)
  • 建筑协定区域和邻接地(不同意协定的人的土地)的详细图
  • 建筑协议书(PDF:2,197KB)
    ※关于协定的基准等的处理,请务必向各运营委员会确认。
  • 限制的概要(协议的摘录)
  • (关于建筑物的标准)
    第6条协议区域内建筑物的用途、形态、用地及位置,必须根据以下各号规定的基准。
    (1) 建筑物的用途如下所示。
    A独门独院住宅
    i医院合用住宅
    u住户数量最多2户的长屋、共同住宅
    (2) 建筑物的高度从地基面开始10米,屋檐的高度不超过地基面7米。
    (3) 除地层以外的层数为2以下。
    (4) 不能分割用地。但是,在建筑协定区域图所示的各个区划内,分割后的占地面积在125m2以上的情况不在此限。
    (5) 地基不能变更。但是,用于建造汽车车库的建筑、停车场、楼梯以及轮椅用的斜坡等的切土和填土不在此限。
    (6) 建筑物的外壁或从代替其的柱子面到邻地边界线的距离在1m以上。但是,在不到该距离限度的距离内的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符合以下任意一项的,不在此限。
    a外壁或柱子的中心线的长度合计在3m以下
    i用于仓库及其他类似用途(汽车车库除外),屋檐高度在2.3m以下,且地板面积合计在5m2以内
    屋檐高度在2.3m以下没有墙壁的汽车车库。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Get Adobe Acrobat Reader DC前往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载

关于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部地域城市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电话:045-671-2667

传真:045-663-8641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页

页面ID:397-410-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