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柳町建筑协定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4月15日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图(包括建筑协议区域)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从事前协商要求地区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协商要求地区内的地基上有建筑计划的话,请事先联系运营委员会。
- 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课(045-671-2667)。
- 关于邻接地,今后有可能加入建筑协定,请注意。
- 什么是“事前协商要求地区”?
- 被认可的建筑协议区域图(PDF:242KB)
建筑协定区域和邻接地(不同意协定的人的土地)的详细图 - 建筑协议书(PDF:166KB)
※关于协定的基准等的处理,请务必向各运营委员会确认。 - 限制的概要(协议的摘录)
(关于建筑物的标准)
- 第6条协议区域内建筑物的用途如下规定。
- ① 一户建专用住宅(包括2户同居住宅)
- ② 二户以内的长屋及二户以内的共同住宅
- ③ 诊疗所合用住宅(兽医院除外)
- ④ 建筑基准法施行令第130条之3规定的兼用住宅
- ⑤ 町内会馆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前往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载
关于本页的咨询
页面ID:660-837-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