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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2018年4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3月7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44,031,1961,416,9943.2%3.3%
市民税法人分1,980,0391,524,37677.0%72.6%
固定资产税259,824,31645,152,61617.4%18.1%
轻型汽车税39,4591,3143.3%2.9%
市烟税1,773,3693030.0%0.0%
城市计划税58,311,75210,886,45318.7%19.4%
其他1,274,012151,36411.9%14.3%
合计367,234,14559,133,41916.1%16.7%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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