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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2018年9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7月16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390,498,476184,333,65047.2%47.3%
市民税法人分35,352,30034,721,69898.2%97.5%
固定资产税273,659,586182,484,24566.7%65.9%
轻型汽车税2,899,9052,749,77594.8%94.3%
市烟税10,421,1708,658,00083.1%83.1%
城市计划税58,483,61538,945,96366.6%66.2%
其他14,730,64014,514,94498.5%98.7%
合计786,045,691466,408,27559.3%60.3%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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