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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2019年5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9月24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393,195,272388,789,99198.9%98.7%
市民税法人分62,294,74662,042,10799.6%99.5%
固定资产税274,079,083272,759,31099.5%99.5%
轻型汽车税2,904,9802,818,96897.0%96.9%
市烟税20,903,98020,903,980100.0%100.0%
城市计划税58,526,81858,207,20999.5%99.4%
其他18,207,63318,198,09499.9%100.0%
合计830,112,512823,719,66099.2%99.2%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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