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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2018年6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3月7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388,404,14276,461,81819.7%20.3%
市民税法人分20,762,07827,460,522132.3%142.6%
固定资产税272,955,164136,312,14649.9%48.7%
轻型汽车税2,898,9462,508,33786.5%86.2%
市烟税5,186,6423,411,59765.8%100.0%
城市计划税58,464,52329,178,91049.9%49.3%
其他13,731,67813,560,86898.8%98.8%
合计762,403,172288,894,19837.9%40.0%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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