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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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尾禅本寺地区建筑协议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包括建筑协议区域)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从事前协商要求地区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协商要求地区内的地基上有建筑计划的话,请事先联系运营委员会。
- 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青叶区町的规则制作咨询中心(青叶区区政推进课内:045-978-2217)。
- 关于邻接地,今后有可能加入建筑协定,请注意。
- 什么是“事前协商要求地区”?
- 被认可的建筑协议区域图(PDF:99KB)
建筑协定区域和邻接地(不同意协定的人的土地)的详细图 - 建筑协议书(PDF:4,745KB)
※关于协定的基准等的处理,请务必向各运营委员会确认。 - 限制的概要(协议的摘录)
(关于建筑物的标准)
第6条前条规定的协议区域内的建筑物的用途及形态,必须根据以下各号规定的基准。但是,巡查派出所、公用电话所等建筑基准法施行令第130条之4规定的公益上必要的建筑物不在此限。
(1)建筑物的用途如下所示。
(ア)独门住宅(最多2户同居住宅)
(イ)诊疗所(兽医院除外)并用住宅
(u)属于上一期建筑物的建筑物
(2)建筑物的高度不超过协定批准公告时地面9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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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青叶区町规则制定咨询中心(青叶区区政推进课)
电话:045-978-2217
电话:045-978-2217
传真:045-978-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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